参与合规改革的企业中,涉及的主要罪名是什么?
2020年3月,最高检开展企业合规改革第一期试点,共有上海、江苏、山东和广东的6家基层检察院入选;2021年4月,开启第二期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,试点范围扩大到北京、辽宁等十省市。通过结合现有的不合规案件,将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检察建议、依法清理“挂案”、依法适用不起诉结合起来。从反向角度,促进涉案企业的合规整改,即俗称的“合规不起诉”。
通过两期改革试点工作的经验积累及现阶段出现的新情况,发现案件类型愈发多样化,前期的合规案件主要涉及涉税犯罪、污染环境罪、重大责任事故罪、职务侵占罪、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、非法经营罪等罪名,其中虚开发票类案件约占总数的三分之一。
截至2021年12月,生产、销售伪劣产品、非法采矿、非法占用农用地、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、侵犯公民个人信息、侵犯商业秘密等其他类型的案件数量逐步上升。
另外,根据开展的合规整改的角度和种类不同,企业的专项合规可分为多个方面。从公司框架方面来说,就有决策合规、管理合规、人事合规、财税合规等;从价值链方面来讲,有安全生产合规、采购合规、数据合规、广告合规、产品价格合规、知识产权合规、数据合规等。从市场层面分析包括:反腐败合规、反商业贿赂合规、反垄断合规、外贸合规等。
中小企业不仅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,并且从数量上看,中小企业是主流。未来的世界五百强中一定有今天中小企业的身影。
2022年全球疫情即将过去,新的世界格局正在形成,企业家必将布局新领域、开启大时代,以企业全面合规为契机在国内大循环、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新发展格局中乘风破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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